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以及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》要求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一、改革自评表
见附件1
二、《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》
见附件2
三、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
四、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
见附件3
五、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
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学院(系)党组织同意,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,报校党委确定。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。
六、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召开情况
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12年12月15日,在南校区报告厅召开。学代会正式代表应到人数为200人,实际到会人数为200人。
大会的主要议程:
1.听取院党委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指示。
2.听取并审议第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。
3.充分发扬团内民主,选举产生第六届学生会。
4.号召广大团员学生,为建设国家示范高职学院,创建全国“文明校园”,实现学院科学发展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宣传报道链:https://www.gfxy.com/info/1003/9649.htm
七、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
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》《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》的规定进行。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%,分配名额覆盖各个学院、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。
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、二级学院组织选举产生。各二级学院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名额分配,按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0%的差额比例,召开学生代表大会,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。代表推选,必须有普遍性和代表性,应考虑各年级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。学代会推选代表来自于非校、院(部)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%,要考虑党、团员比例,男、女比例,少数民族比例等。
八、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(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)
见附件4
九、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
我校加强校党委统一领导,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,构建党委统一领导,团委具体指导学生会,学校各部门分工合作、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。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学工部、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重要事项。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,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。
十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序号 |
类别 |
姓名 |
是否为专职团干 |
备注 |
1 |
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|
寇晓晶 |
是 |
|